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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保手机X系列碎屏保服务条款

本服务适用于在全球所有地点购买的、在中国大陆境内使用的、属于本服务保修范围内的移动电子设备。 在您计划购买此项服务前,请您全面阅读并审核本服务条款(以下简称“本条款”)中所有内容。 您的付费购买行为,将被视为您已经理解并接受本条款。

本服务是本公司为您在设备生产厂商设备“三包”保修服务承诺外提供的意外保修服务。 本服务计划有效期可能与“三包”保修服务的有效期重叠,但本服务计划与“三包”保修互不替代。 “三包”保修服务的条款与条件,不属于本条款的一部分。本服务计划有效期及范围可能与其他可能适用的服务重叠, 但本服务计划与其他可能适用的服务互不替代。其他可能适用的服务的条款与条件,不属于本条款的一部分。

定义:

A、“本公司”、“我们”或“爱保科技”:指北京爱保科技有限公司。

B、“用户”或“您”:指购买本服务计划并在本条款项下享有权利且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最终用户(包括自然人或法人)。

C、“设备”或“产品”:指用户在全球所有地点购买的、在中国大陆境内使用的、属于本公司保修服务范围内的移动电话主机或者平板电脑。

D、“本服务”或“本服务计划”:指本条款所规定的设备显示屏意外损坏更换服务。

E、“意外事件”: 指用户不可预料、无法控制的突发性事件(包括且仅限于以下情况:意外跌落、碰撞、外力挤压)。

服务范围

在服务期限内,在正常使用中因意外事件直接导致用户的移动电子设备的显示屏整体或者部分破裂, 用户将获得免费的原厂显示屏维修更换服务。若需寄修设备,用户可按照本服务约定的方式选择快递以及报销邮资。

本公司对用户的任何其他直接损失、间接损失或附带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因无法使用而导致的业务损失、利润损失、数据损失、故障时间损失及误工费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何购买服务与服务有效期限

1、设备的产品序列号或者机身序列号(即IMEI号)将与购买的服务计划进行绑定,且只能与一个有效的服务计划绑定。 为同一设备同时购买多个服务计划为无效的购买行为。

2、对于苹果公司的设备,您可以在自设备激活之日起3天内购买本服务计划, 为激活超过3天的设备购买本服务计划为无效的购买行为(续期服务计划的设备除外)。 激活日期根据您购买本服务计划当天在苹果公司官网(www.apple.com)查询到的相关设备信息来判断; 若设备尚未被激活,本公司认定为符合激活日期条件限制的设备;若无法在苹果公司官网查询到该设备的信息,本公司认定为不符合购买条件的设备。

3、对于非苹果公司的设备,您可以在自设备销售之日起3天内购买本服务计划, 为3天前销售的设备购买本服务计划为无效的购买行为(续期服务计划的设备除外)。 销售日期按照该设备实际激活日期或合规销售发票来判断。

4、购买本服务时,您须保证该设备的显示屏尚未发生任何损坏,且未被同品牌厂商授权 以外的人或公司进行维修或更换。 请在服务生效日期前上传设备显示屏幕照片,若资料不完善将不能享受后续服务。

5、本服务有效期的起止时间以约定时间为准,保障服务有效期以系统为准。服务生效前发生的损坏不在本服务计划负责的范围内。

获取保修服务

若您的设备的显示屏在服务期限内出现本服务计划保修范围内的意外损坏,您可通过本公司的官网提交保修申请, 申请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被损设备的正反面照片和维修授权。

申请通过本公司的审核后,请您将设备送至或快递至本公司的指定地点。为防止设备在运送过程中遭受其他损坏, 请您按照本公司官网上推荐的方式妥善包裹好设备。本公司不负责寄送设备过程中产生的损失。

本公司提供邮资报销服务,实报实销,最高25元/单,邮资报销流程请登录本公司官网查询。 本公司推荐您使用顺丰速运和EMS快递服务。若您想选择快递到付,本公司只接受顺丰速运提供的快递到付服务。

收到设备后,本公司将对设备进行检测,根据机型和具体损坏情况选择提供显示屏的维修更换服务。 完成服务后,您可以自取设备或选择由本公司负责将设备通过快递递送至您指定的地点(邮资由本公司承担)。 您还将获得本公司为维修或更换后的显示屏提供的3个月免费质保

服务的续期、转让、撤销及终止

1、对于自购机日期或激活日期后10日内购买本服务计划的苹果公司的设备, 若在首次服务有效期内无维修记录,在首次服务有效期满后最多可续期1年。

2、本服务不可转让。

3、您一旦支付完购买本服务的款项,则该款项将不可退还,您也无权自行撤销或终止本服务。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服务计划将自然终止:

1)    已达到本服务计划约定的期满日

2)    已获得1次显示屏意外损坏维修更换服务;

3)    用户通过任何欺诈、虚假陈述或隐瞒获取本服务计划下的任何利益;

4)    设备经由本公司或同品牌厂家授权以外的人或公司进行了维修或更换。

责任限制

1、本公司将合理地提供资源和技能来达成本服务。

2、本公司将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完成本服务,但是对非因本公司原因所导致的服务迟延不负责任,前述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运输环节延迟、第三方过错或不可抗力。因本公司原因所致服务延迟的,本公司所承担的责任以相关法律的规定为限。

3、本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合作伙伴所应承担的责任仅限于对由于意外事件而导致显示屏破裂的 移动电子设备提供1次显示屏意外损坏维修更换服务,不包括任何附带性或后续性损害赔偿金。

除外条款

本服务计划承诺不适用于(即针对以下情况,在本服务计划内,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或提供任何服务,也不会退还或赔偿任何费用):

1、购买本服务计划时显示屏已经被损坏的设备;

2、无法确定激活日期或出厂日期的设备、山寨机、翻新机;

3、用户寄送设备过程中产生的损失;

4、出厂时未经检验的设备或经检验属于不合格的设备;

5、设备被用于用户及其家庭成员、寄居人、雇佣人员的违法、犯罪或故意行为;

6、设备被用于非个人用途,如将设备租赁或用于其他商业目的;

7、设备使用不当(包括不符合运行环境要求而导致的损坏),用户故意损坏或纵容设备被损坏,以及其他不属于意外损坏的情况;

8、设备的产品序列号或IMEI标签缺失、损坏、涂改、字迹模糊,或设备上的产品序列号或IMEI信息与设备操作系统内的信息不一致;

9、用户通过任何欺诈、虚假陈述或隐瞒获取本服务计划下的任何利益;

10、用户申请维修时所提供的设备信息和用户身份识别信息与本公司数据系统所载信息不一致;

11、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自然损耗或物质本身变化(如正常使用造成外观上的瑕疵、脱漆、刮痕、褪色等); 以及更换超过合理使用寿命的易损、易耗零部件所产生的费用;

12、因使用任何非本公司或同品牌设备厂商认证的零部件、配件、附件或外设设备而导致设备功能故障;

13、设备经由本公司或同品牌厂商授权以外的人或公司进行了维修或更换;

14、用户自发现损坏之日起 五(5)日内,或本服务计划终止之后二(2)日内,未向本公司报案并申请本服务的;

15、因不可抗力(地震、海啸、洪水,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核反应、核辐射、放射性污染等)造成的损坏。

如果发生上述情况,本公司将终止本服务或不予维修或不予赔偿。我们将以电话、短信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告知。

用户责任

用户应履行本条款规定的以下各项义务,否则,本公司有权基于对您不履行义务之程度的判断自行决定: (1)暂不提供本服务,(2)立即发出解约通知并在发出十五(15)日后终止本服务计划,(3)立即发出解约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当日终止本服务计划:

1、您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在本公司要求的情况下提供信息和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机主及设备信息、损坏情况及原因等),您不得进行任何欺诈和/或做出重大不实陈述;

2、发生意外损坏时,您应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小或控制损失;

3、意外损坏发生后,您应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a) 三(3)日登录本公司官网申请获取本服务;

b) 若一次事故(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发生)造成3台或3台以上购买了本服务的设备意外损坏,您应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电话通知本公司, 本公司的代表或委托检验师有权在24小时内进行现场勘查。在勘查之前,请您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有关实物证据;

c) 服务申请审核通过之日起三(3)日内,您应将意外损坏的设备(包括全部零部件,但不包括充电器) 送至本公司指定地点或将设备通过快递寄出,快递寄出时间以快递单上快递公司收件时间为准;

d) 请您在寄出设备之前,将所有储存的重要个人数据保留备份。本公司不对您设备中任何数据、信息的丢失或损坏承担责任;

4、不以任何未经本公司授权或者设备生产厂商授权的方式自行或请他人维修、改动设备;

其他

1、除您和其他经本公司许可的受让人外,本公司不会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本服务,其也不会享受到本条款项下的利益。

2、本公司为履行本条款约定的义务以及限于与此相关的目的,有权收集、处理及或向本公司的业务合作方透露您和相关设备的信息。 基于服务质量控制、业务培训及可能的相关服务投诉所需,本公司可以记录或检查您与本公司的沟通信息。

3、用户和本公司均不能在争议事由发生两年后再提出任何诉讼请求,除非当地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

4、如果不是由于用户或本公司的原因造成某一方不能履行本条款项下的义务,则双方均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条款下的任何条款如失效或失去强制执行力,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6、本公司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区域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除外)提供本服务;

7、本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法律除外);

8、本条款所使用的标题仅为表述方便,不应用来解释本条款;

9、本条款的相关事宜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